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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文具用品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5:48:03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本院文具用品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本院文具用品,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结算方式

(一)采购项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文具用品采购;

(二)采购期限:自202511日至1231日;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文具用品

  2.询价内容(文具用品):

  1.0中性笔1.0中性笔笔芯0.5中性笔0.5中性笔笔芯0.7中性笔笔芯红色0.5中性笔HB铅笔橡皮擦塑料柄折叠小刀大透明胶小透明胶固体胶24/6订书钉24/6起钉器24/6订书机170mm剪刀、捆绑用玻璃绳、3号回形针、南孚5号电池、南孚7号电池、燕尾夹(1号、3号、5号、6号)、红印台(圆形直径80mm、方形135x85mm),快干印油(40ml)、红包袋(163×85mm)、档案盒(A4幅面侧宽3.5cm、5.5cm、7.5cm)、拉杆夹(A4幅面侧宽1.0cm、1.5cm)、心相印M号150抽抽纸、佳宝莉S号156抽抽纸、垃圾袋(50cm×60cm加厚)、一次性纸杯(容量235ml、50只一袋)、70g粉红A4纸(500张/包)、70g大红A4纸(500张/包)、230g粉红皮纹纸(100张/包)、12k荣誉证书;以上询价内容品牌要求为国内知名品牌(如晨光、得力、中华、宝克等)。

)结算方式:采购费用按月结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一家供应商名义参加询价

三、提供报价资料

(一)书面报价方案;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次询价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供应商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罚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领域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评标方式

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303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3-2969376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41219


 
责任编辑:蕉城法院